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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推行“三公开”实现信访举报工作阳光操作

2015-12-07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公开受理,打造阳光平台。通过在报纸、电视、广播等重要媒体公布信访指南,在27个基层纪委接访室内统一悬挂信访政策法规看板,在街道、居民社区张贴和发放信访政策法规宣传材料等方式,全方位公开信访渠道、程序及政策规定,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公开办理,开辟阳光通道。凡属实名举报全部实行双向承诺,对重点承诺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督导,部分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影响较大的疑难信访案件,让举报人选派代表参与调查。今年以来,全区基层纪委共承诺信访案件6起,全部按期优质结案。

公开答复,实施阳光操作。凡属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处理结果一律向举报人面对面反馈,征求举报人意见。对一些有代表性、典型性,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信访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基层纪委共对7起信访案件进行了公开答复,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郅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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