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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民: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工作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思考

2015-09-08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浏览次数:字体:[ ]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与思考,各级纪检机关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精神要义和工作要求有了初步领悟,现在重要的是切实行动起来,把认识转化为实践,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各级纪检机关要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突破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转变思想观念,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工作落实,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机关实行“三转”,由原来无限放大、无所不包、全面出击的工作状态,回归到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定位上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质上是纪检机关“三转”的进一步深化,也就是切实回归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业主责,进一步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这就要求我们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纪委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从全党看,用纪律管住8700万党员,保证党的纪律和规矩不破,就是纪委最大的政绩;从江西省来看,用纪律管住全省210多万党员,违纪现象就会减少,违法问题自然也就变少,这就是全省纪检机关的最大政绩。基于这样的认识,省纪委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试行方案》,部署开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时,明确提出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贪腐才立案审查”的思维惯性,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也是成绩的政绩观,强调要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大局,既盯住“烂树”,更要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防止和纠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简单理解为处理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把纪律检查局限于查办腐败问题的错误倾向。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还需发挥好考核评价这一“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为此,应相应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成果统计指标体系,把开展谈话函询、处理一般违纪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事实等体现抓早抓小工作成效的量化指标,与查办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纠正“四风”、巡视发现问题等工作成果一并纳入统计范围,作为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参考,以此促进政绩观的转变。

  转变监督执纪方式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用纪律管全部。无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纪律意识增强了,违纪的可能性就小了,违法的几率也会相应降低,这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内在逻辑。但从深层次看,纪检工作是只盯住少数贪腐分子,还是着眼于管全部,这是两个不同的“打法”,需要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转变监督执纪方式。

  要完善监督执纪格局。就是要坚守纪律底线,坚持纪在法前,把纪律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就省、市、县三级纪委来讲,要把发现违纪问题线索作为信访、巡视(巡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室既要查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又要监督检查所联系地方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纪律审查要坚持快查快结,不片面追求案值大小,着重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尽快作出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纪律审查、审理等环节都要突出党内执纪的特点,善于从纪律层面梳理问题线索,把违纪问题摆在重要位置,问题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剖析报告等都要体现这样的要求。

  要优化监督执纪流程。进一步完善信访、巡视、纪检监察、党风政风、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间的工作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多头管理。比如,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统一归口受理和分流,定期将管理权限内的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转送纪检监察室处理,并将问题线索清单按不同性质分别交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对问题线索处置,要严格执行集体排查及上报制度,纪检监察室要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定期报有关部门汇总,不得将适用拟立案、初核以外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弃之不管,已造成积压的要“起底清仓”,限时处理完毕。一些问题线索即使不够确切、具体,也要通过谈话函询提醒当事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要严格日常监督执纪。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确保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党员干部没有问题时,要通过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搞好自律;党员干部有违纪苗头时,及时谈话函询,抓早抓小;一旦查出“烂树”,就要果断拔除,从而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要把握一些基本原则,如坚持纪在法前,不能坐等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触犯了法律才执纪;不能搞选择性执纪、“抓大放小”,要在“严”字上铆足劲,做到“有病就治”;查办腐败问题不能“贪大求全”、“吃干榨尽”,必须“快查快结”。要搞好分类处置,对违纪行为多样化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就组织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就及时移送。

  以问责促进担当

  问责是严明纪律的重要方式,是督促领导干部担当起责任的重要手段。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各级纪检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使广大党员干部守纪畏纪、担当责任。

  问责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一招。当前,江西全省各地各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有了积极变化,但也存在自上而下层层递减问题。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就是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上半年,江西省纪检机关共问责191件,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得到增强,但也存在有影响的问责不多、警示和震慑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下半年,省纪委将在这方面出新招、出狠招,从省本级做起,市、县、乡纪委及派驻机构都要拿出实际行动,各级纪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坚持“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促进责任落实。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做到同步进行、同向实施。

  适应要求提升能力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仅要求纪检干部具有很强的纪律审查能力,而且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善于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形势,解决问题,举一反三。

  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怎样才算担当?首要的是把违纪事实弄清楚,依纪查实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对查实有问题的,恰如其分地做出结论;对于经过查实没有问题的,给予澄清,保护干部。其次要有原则性。面对问题,要把是与非、对与错搞清楚,不能和稀泥。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再次是要坚持纪律、道理、情理合一。担当不是蛮干。法院讲“法、理、情”合一,纪委要讲“纪、理、情”合一,使大家感觉到既体现原则性,又体现组织的关心爱护,处理问题也是稳妥、恰当的,这样才能收到好的执纪效果。

  要守土尽责,种好责任田。各级纪委内设纪检监察室都有自己负责联系的地方和单位。但从工作实践看,有的纪检监察室还只是紧盯“烂树”,对于所联系地方和单位这片“森林”的状况怎么样,还不太了解;有的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监督作用不大。在这方面,可借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网格化”模式实施监督,分好“责任田”,形成全覆盖的监督管理体系,从过去被动应对的模式转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为监督对象建立完整的廉政档案,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要培养举一反三、见微知著,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的本领。即在查办一个问题、巡视一个地方、实施一项专项治理后,能够找出问题背后带有规律性的东西,给一个地方、单位或者就一个领域提出一个建设性的治理建议。这就需要做好纪律审查“下半篇文章”,发现问题背后的原因,倒逼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如江西省在查处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中,着力强化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制度,目前在对正在立案审查的几起严重违纪案件跟进剖析。但这些都还是初步的,还需要在见微知著、举一反三上下功夫,把工作标准定得更高一些,进一步挖掘潜能,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好些。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周泽民

(编辑:周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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