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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岛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1-07 信息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18日至5月26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长岛县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长岛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两个方面问题,并提出3条意见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长岛县委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县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县委书记先后5次听取专题汇报,主持召开4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7月4日,县委召开了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盯问题不放松、不懈怠,认认真真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小组和1个日常协调机构,并明确牵头单位,具体协调指导、督促推进相关领域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指导各级党组织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靠上具体抓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县委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研究梳理巡视反馈意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县级领导主动履行“一岗双责”,现场调度指导推动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整改事项,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结合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建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实行每周调度、销号管理,先后8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先后两次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整改安排、进展和实效进行突击督导检查,有效推动了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不简单就问题论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放在全县面上再审视、再对照、再细查,深挖细研、排查梳理,切实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使巡视整改工作成为促进工作落实到位、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县委、县政府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建议,新制定或修订规范性制度规定9个,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严”方面

  1.关于“县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上有差距,重海岛发展和项目建设,抓党建精力投入不够,重部署轻落实,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明党建工作责任。根据上年度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情况,制定县委、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形成工作任务一览表,明确推进措施、工作目标、责任主体,逐项抓好落实。建立了县委常委抓党建责任清单,明确了县委常委抓党建5项主要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党建意识、落实管党责任。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的建设,先后5次召开常委会研究基层组织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县委常委带头讲党课、集中学习,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和活动,目前已开展了3次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健全规范党建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七一”前后县委常委全部到联系点走访慰问、开展调研、讲党课,专门听取了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长岛县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召开了基层党建联席会议、第一书记座谈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会议、学习教育调度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建重点工作。三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调整配备县级、乡镇、县直专兼职组织员69名,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2.关于“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两个清单”内容。主体责任方面,明确各级领导班子6个方面50项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12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15项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分县纪委机关、各归口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三个层面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卡实责任落实。二是强化“两本台账”管理。在全县建立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和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工作台账,召开了全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会议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并将“两本台账”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定期督查,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目前,共发放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台账281本、监督责任台账291本。三是严肃开展述廉述责。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围绕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分别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述责,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质询和评议。四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目前,对4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和教育谈话。

  3.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考核流于形式,重文件资料检查,轻实际工作督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严明基层党建考核要求。制定出台了2016年全县基层党建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百分制考核细则,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党建考核比重。另一方面,加大党建工作督导力度。组成3个督导组先后开展2轮实地督导和考核检查,条目式反馈整改意见。

  4.关于“对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做到真抓严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预警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了《县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党风廉政预警管理实施办法》,建立起涵盖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个层面的预警、监督机制。目前,已开展预警谈话34人次,起到了“咬耳朵、扯袖子、敲警钟”的作用。二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搭建廉政党课、警示基地、信息终端、知识测试等教育平台,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2轮500余次,参观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42批次、受教育党员1070人,发送重要节假日廉洁守纪提醒短信944条次,发放《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系列读本2660本,开辟长岛纪委网10个专栏,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组织开展党员关系排查。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各单位对长期失去联系、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程序对不合格党员予以除名。

  5.关于“县委对纪委的领导和支持力度不够,县纪委人员不足、履职能力欠缺,乡镇街道纪委力量薄弱,纪委书记全部身兼数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不足,监督执纪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力支持县纪委开展工作。在县级层面,完成了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增加内设机构行政编制,目前编制数已达到上级纪委要求,从事监督执纪人员编制数占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69%,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数占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30%。在乡镇层面,对南长山街道等6个较大的乡镇(街道),配备了专职纪(工)委书记。年底前,按上级要求进一步充实县纪委干部队伍。

  6.关于“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党的建设缺失问题比较突出,抓党建工作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措施不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卡实工作责任。建立了基层党委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制度,印发了基层党建工作一览表,各基层党委每月报送党建工作动态。在县电视台设立“两学一做•书记谈”栏目,25个基层党(工)委书记针对查摆的问题谈工作措施,围绕落实党建责任进行表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另一方面,督导工作落实。重新设计印发了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本和党员学习笔记,统一格式要求,增加活动内容注解,提高了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每月10日确定为“党员活动日”,下发了《“党员活动日”工作方案》,围绕落实组织制度、集中学习教育、开展志愿服务、密切联系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五个方面开展活动。严格落实组织制度,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未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单位7月底前已全部按要求召开。

  7.关于“县委党校师资力量薄弱,执行培训计划时间‘缩水’”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县委党校更好发挥“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在党校主阵地建设方面,通过县财政资金、县管党费支持,投入资金50多万元,改造党校校舍450平方米,改善了党校教育教学条件。在持续开展党员教育方面,按照分级分批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全县各级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先后举办全县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班、科级干部轮训班、股级干部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12期次,参训人员数量同比增长65%。县委党校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讲团,到所有乡镇和25个部门进行了党课宣讲。发挥好党建频道作用,开通长岛党建网及手机APP,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8.关于“渔村党的建设形势更加严峻,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青年党员很少,缺乏朝气,党的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强渔村基层组织建设。下发了《关于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渔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动促进村集体增收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村级组织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三加强三提升”工程,推行渔村干部精细化管理。实行村支部书记县级备案,研究制定了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严格渔村干部管理。由常委组织部长和挂职常委副县长组成第一书记2人工作小组,下发严明第一书记管理和第一书记督查通报制度的通知,统筹抓好市县选派第一书记的管理服务工作。深化部门包村和第一书记工作,安排72个县直部门、协调8个市直部门对全县所有渔村进行结对帮扶,选派9名县直机关干部、协调2名市直机关干部到渔村担任第一书记,累计落实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年内,将组织开展一次渔村“三资”管理情况集中检查。另一方面,积极优化渔村党员结构。根据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指导渔村发展年轻党员。年内完成年轻党员发展计划,提高年轻党员比例。

  9.关于“有的党支部到期不换届,有的选不出合格支部书记,存在发展党员工作履行程序不规范、收缴党费不及时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未按期换届党支部已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换届。二是抓好发展党员过程监管。根据全市下达的发展党员计划,对全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了逐人摸底核实,区分渔村、机关、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对发展党员5个环节工作程序、各类表格填写、相关会议组织、影像资料留存等细节进行严格督导把关,经常性抽查印证,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监控,坚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是抓好党费收缴工作。将每月10日确定为“党费交纳日”,要求党员每月主动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填写《收缴党费报告单》和《党员交纳党费明细表》,每个季度向上级党委(工委、总支)交纳党费,现已严格按时限完成2016年前三季度党费收缴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逐人逐月进行核查比对。目前,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均已完成党费核查,正在按规定进行补缴。

  10.关于“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主动监督意识不强,自办案件数量偏少,存在大案办不了、小案不好办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力量。实行委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全员参与执纪监督,强化县乡两级联合,推进乡镇(街道、开发管理处)划区协作执纪监督,加强与公安、司法、审计等机关协同问题线索排查,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执纪监督工作网络。二是突出重点。先后成立16个检查组,重点对公车私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进行大密度检查,对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惠渔政策落实等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正风肃纪行动7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6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对违反机关工作制度的党员干部给予组织处理27人;对违规领取国家燃油补贴的公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5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并全县通报曝光。研究制定了《长岛县规范渔业燃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渔船燃油补贴对象和条件以及核算方法、发放程序,在全县开展了政策宣传、海区确权、渔船普查等工作,确保国家燃油补贴政策按规定落实到位。三是直查直纠。坚持把监督执纪重心向基层延伸,县纪委抽调有关人员组成4个直查直纠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渔村及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深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共发现问题线索8起,对其中4起进行立案调查,对另外4起启动预警机制,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对违规违纪问题立案2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

  11.关于“乡镇街道纪委工作薄弱,监督执纪能力差,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对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进行梳理规范,签订了《纪(工)委书记分工承诺书》、《保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二是强化纪检业务培训。县纪委先后两轮抽调乡镇纪委书记以干代训3个月,全面提高基层纪(工)委和纪检干部发现问题、监督执纪、依规依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充实县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人员力量。

  (二)“个别单位违规建设办公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建设办公楼、超面积配备办公用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超标问题。对巡视组发现的个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超标问题,已于巡视期间完成整改,并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检查验收。以此为戒,先后下发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违规问题进行彻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自7月份开始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下属单位办公用房开展了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4起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了查纠,县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二是办公楼超面积建设、违规出租附属房、业务用房用于机关和下属单位办公问题。对巡视发现的个别单位超面积建设办公楼问题,已由县国资部门收回管理超面积建设部分,统一调配使用,市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对巡视发现的个别单位违规出租附属房问题,将该附属用房资产移交县国资部门管理,市、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谈话。制定出台了《长岛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资产处置程序进行了规范,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资产普查,并建立电子台账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擅自处置资产行为。对巡视反馈的个别单位业务用房用于机关和下属单位办公问题,经报请上级业务部门,认定合署使用符合规定要求,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三是规避招标肢解工程、未批先建业务用房问题。对巡视反馈的个别单位规避招标肢解工程问题,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相关工程招标情况进行了财务审计,市、县纪委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谈话。下发了《关于重申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通知》,坚决杜绝项目拆分、肢解工程等违规行为。对巡视反馈的个别单位未批先建业务用房问题,市、县纪委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谈话。制定了《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意见》,就办公楼建设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等问题。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取赞助费问题。对巡视发现的个别单位收取办案赞助费问题,由县财政部门对收取的赞助费予以全额收缴,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谈话。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二是公务接待超标准和手续不规范问题。对巡视发现的个别单位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和公款购买海产品问题,相关支出费用已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县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对巡视发现有的乡镇和单位招待费审批手续不全、缺少单位公函和消费清单等问题,责成相关乡镇和单位对2014年以来的公务接待费进行了自查整改,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谈话。为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严格接待标准,2016年上半年全县公务接待支出同比下降6%;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对全县预算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了内部管控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关口。三是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对巡视发现的个别渔村违规挪用专项资金修建村中道路问题,涉及资金已由县财政全额收回,县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对近三年来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对巡视组交办案件和有关领导干部违纪线索查处”方面

  整改情况:对巡视组交办的举报案件和有关领导干部违纪线索,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按照巡视组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其中,巡视组移交信访案件4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3起,目前已全部办结,对14人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给予党纪处分14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的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增强了各级党组织的“两个责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法依规办事观念,推动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还需要巩固深化,一些长期性任务还需要持续用力落实。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县委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落细落实,抓班子、带队伍;县委常委及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一岗双责”,强化问题导向,加强指导检查,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领域、所在单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四风”问题和“六大纪律”为重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深入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反复、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对照台账、逐项销号,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问题整改彻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全县各领域存在的问题实施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起来的各项制度,严格抓好执行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工作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起全面覆盖、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大警示教育、抓早抓小等源头预防力度,完善明察暗访、专项整治、直查直纠等常态化过程监督体系,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四是扩大整改成果应用。坚持把整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加快生态旅游度假岛转型发展有机结合,与转变干部队伍作风有机结合,紧紧抓住上级支持长岛发展的有利机遇,准确把握长岛持续打桩基、重点抓产业新常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推动海岛持续健康发展上来,加快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生态旅游度假岛,为省、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5-3212317;邮政信箱地址:长岛县南长山街道县府街163号中共长岛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265800;电子邮箱:cdxwmsk@163.com。

中共长岛县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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