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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局:制定约谈制度 强化监督管理

2016-12-15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近日,烟台检验检疫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

该《制度》共十条,对约谈对象、约谈内容、约谈方式、组织实施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党组成员、各单位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其他需要约谈的领导干部3类约谈对象,规定了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一岗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等6个方面约谈内容,建立了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3种方式,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对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要形成存档记录,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约谈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约谈对象向局党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此项规定将近年来该局坚持的廉政约谈工作上升到了制度层面,对于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推动责任落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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