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使各级党员干部熟练掌握法规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纪守纪用纪,龙口市纪委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积极宣传贯彻践行《准则》《条例》。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条例》,把《准则》的各项要求和《条例》中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准则》《条例》,加强党性修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还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开展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各部门单位分别由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带领开展集中学习,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带领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除集中学习外,要求各部门单位抓好自学并写出学习心得,同时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加强整改。 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准则》《条例》知识测试活动。旨在以考促学,以考验学,引导党员干部带头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强化对党纪党规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提高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