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纪委工作基础,烟台市福山区重点实施“三项工程”,着力解决有阵地办事、有人员理事、有能力干事的问题。 实施“队伍优化”工程。按照上引、中强、下延的思路,配强干部队伍,健全机构网络。上引,即出台《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联系镇街制度》,通过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和督促重点工作落实,促进镇街纪检组织正确履行职责。中强,即配齐配强镇街纪委班子,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办公场所,并建立监督执纪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了镇街正风肃纪有人抓、愿意管。下延,即在全区253个村级党组织全部配备纪检委员,实现基层纪检组织无缝隙、全覆盖。 实施“能力提升”工程。采取“走下去”示范指导、“请回来”面授技巧、“送出去”开阔眼界等方式,大力加强基层纪检干部能力建设。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带队,到各镇街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两个责任“面对面辅导”;开办“纪检监察讲坛”,举办新任镇街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专题培训班,对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系统培训;安排10名基层纪委书记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培训班,抽调年轻纪检干部到区纪委以案代训、跟班锻炼,逐步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 实施“作风整肃”工程。推行基层纪检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镇街纪检干部及时向区纪委报告个人出区出省出境、学习考察以及家庭红白喜事操办等情况。下发《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九不准”规定》等制度,通过不定时间、不定人员,大密度、高频率的明察暗访,督促镇街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签订廉洁执纪承诺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确保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