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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把执纪压力传导到基层

2016-05-09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数:字体:[ ]

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围绕“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纠一批突出问题、通报一批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热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措施、警示一批党员干部”的工作目标,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直查直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基层存在的“蝇贪”“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配强人员力量,周密组织推动。专项行动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专项行动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5个县(市、区)作为查纠对象。专门抽调30人,组成5个工作组,每组从市纪委抽调1名正县级干部、1名副县级干部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每组4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监督执纪工作骨干、2名财务工作骨干、1名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各工作组按照随机搭配原则,每组负责一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两个乡镇进行查纠。第二批将在剩下的所有县(市、区)全面推开。

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执纪审查。工作组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进驻乡镇、村(社区),通过直接调阅账目、直接走访群众、直接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查找基层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直接进行纪律审查。目前,5个工作组已发现公款私存、截留挪用惠民资金、设立小金库等20多起问题线索,其中6起问题已经初核结束,拟进入立案程序;其它线索正在初核过程中。

坚持纠治并举,做到标本兼治。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发生问题的直接当事人的同时,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问责,又严肃追究有关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专项治理,针对基层面上存在的财务管理混乱、农林水路等工程建设程序不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5方面问题提出了18条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县(市、区)和乡镇针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效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强化压力传导,形成辐射效应。直查直纠专项行动的开展,将工作压力直接传导到基层,形成了带动辐射效应。县(市、区)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龙口市抽调20名财务人员对8个乡镇的重点村(社区)进行财务审计,规范基层财务管理;莱阳市突出问题导向,派出工作组在全市18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问题直查直纠;莱山区围绕“三资”管理、扶贫救助等工作深入开展清理自查,发现20多个问题,及时规范纠正。各县(市、区)的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也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整治系统内部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0多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朱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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