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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字当头 突出问题导向 烟台市稳步推进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

2016-06-21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市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更好适应“三转”要求,烟台市纪委按照上级关于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县级纪委组织制度创新,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思想重视,行动迅速,组织领导有力。烟台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坚决将其摆在重要位置来抓。3月23日,召开县级纪委干部工作座谈会,制定下发《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中,市纪委主要领导坚持一线坐镇指挥,亲自召开市县编办主任、县市区委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推进协调会,亲自研究工作推进难点;分管副书记带队深入基层,与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当面交谈,进一步传达省纪委精神,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为内设机构调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沟通,积极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外部层面,针对全市县级纪委机关编制普遍较少、增编难度大等情况,市纪委坚持把内设机构调整与增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支持和策应基层增编工作。建立与市编办、县级纪委增编联动机制,县级纪委提报的编制计划发生变动,市纪委同步抄送市编办备案,切实加强沟通,增进支持理解;协调市编办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机构设置方式和编制数量,有效减少县级纪委和同级编办的体制性摩擦。内部层面,为实时传达上级要求、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提高工作效率,市纪委开通“烟台纪检监察干部之家”微信交流群,全天候即时交流,汇聚集体智慧研究解决推进难点,有效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守标准,上下衔接,全面理顺职责。组织专门力量研究起草调整方案模板,对内设机构职责边界进行统一规范,明确要求:除因机构合并需整体划转职责外,各部室职责原则上应与模板一致,确需增减相关内容的,必须事先征得市纪委对口部室和组织部同意,既确保县级纪委各部室职责严格符合“三转”和当前形势要求,又做到市县两级严格对应、有机衔接,杜绝交叉重叠、挂空漏项等问题。调整初步方案形成后,市纪委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对编制数量不达标、达不到“两个比例”要求、机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讲明政策和纪律要求,态度鲜明要求整改,始终保持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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