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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正风肃纪 利剑反腐久久为功 ——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7-01-17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激浊扬清,气象万千。江河入海,不舍昼夜。

刚刚过去的2016年,烟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把准政治方向,增强责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持续加压施力

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两个责任”落实。把责任落下去,把担子扛起来,市委以上率下,层层加压,推动“两个责任”沉到基层、落到实处。

“两个台账”压责。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量化为9项具体任务,监督责任明确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7种具体方式,以台账的方式,对各级落实“两个责任”实行全程式、痕迹化管理,月统计、季汇总,年底分档定性考核,拉紧思想上的红线,拧紧责任落实的阀门。

廉政谈话督责。聚焦关键少数,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先后与46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所在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以及本人在廉洁勤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廉政谈话。通过面对面地沟通提醒,督促一把手把主体责任扛稳压实。

深化述廉述责。在12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将有没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选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得怎么样等,作为领导干部的“必答题”,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

严肃问责追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2016年,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先后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9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2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起,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狠抓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持续的纠‘四风’工作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市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方式,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这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年来,全市刹歪风、转作风、树新风取得的实际成果。

纠风难,难在防止反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以“钉钉子”的精神,扭住作风建设不放,严抓严管、常抓常管。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有线索不调查不放过,查实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不整改不放过。对隐秘“四风”问题,加强研判,改进措施,一寸不让;对重要节点、重点场所,明察暗访,全天候、不间断;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起、27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14起。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依靠制度堵塞漏洞是关键。协助市委制定“一意见两办法”;采取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公开承诺、强化考核评议等方式整治和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从严从实的新常态。

践行四种形态

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加大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轻有轻处、重有重责,红脸出汗渐成常态,高压反腐力度不减,纪律标尺得到更加有效地执行。

注重抓早抓小。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813件。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约谈提醒、防患未然;对调查中发现的轻微违纪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案件。2016年,市纪委实施函询约谈83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轻处分958人、政纪轻处分64人。

严格执纪审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央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查办,加大自办和督导力度,实行台账化管理,严肃查纠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57人,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65人、乡科级干部200人。

关注基层民生

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市纪委组织开展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查直纠”专项行动,从纪检监察、审计、农业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24个工作组,随机抽取36个乡镇,直接进驻开展直查直纠,共立案调查镇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08起,处理党员干部11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6人;问责负有业务监管责任的党员干部24名;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起。县乡两级和相关职能部门也加大了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力度,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55件,处理180人,群众真切地看到、体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强化纪律教育

着力构建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全市4087名正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合格率98.53%;44个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踊跃参加学党章党规知识竞赛;379批15783名党员干部到烟台廉政教育基地展厅接受警示教育……这组数据是市纪委强化对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教育的一个缩影。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在严查重处、整治规范的同时,深入开展知规明纪教育, 通过编印《违纪典型案例》读本,组织在线访谈、观看警示录、上门宣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小事小节中磨砺理想信念、纠正思想偏差,在履责用权中严守纪律规矩、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从“不敢”“不能”到“不想”的转变。

运用新媒体开启纪律教育“互联网+”模式,搭建“一网一微”两大平台,及时传递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弘扬廉政文化、解读党纪条规,讲好纪检监察故事,在全市范围内营造遵规守纪、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加强自身建设

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加强教育培训、深化“学思践悟”,争做践行“四讲四有”的表率。

深化体制改革。出台县市区、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以及高职院校纪委书记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完成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筹建市县党委巡察机构,为正风肃纪提供组织制度保障。

强化自我监督。正人必先正己。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坚持严抓严管,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将纪检监察干部置于全党、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对7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处分处理9人,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黄沙百战穿金甲,瞻望征程再出发。当前,全市上下正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的热潮,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正阔步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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