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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纪委监察局通报 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10-16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近日,烟台市纪委监察局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芝罘区白石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分队长林海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5月15日,林海伟在执勤过程中搭乘城管执法用车办理私事,芝罘区纪委给予林海伟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牟平分局水道国土所所长赵广尊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赵广尊在办公用房超出标准的情况下,又改造30.94平方米的休息室供其独立使用。牟平区纪委给予赵广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栖霞市庄园中学办公室主任李红光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5月1日,李红光违规邀请本校职工11人参加儿子婚礼,并收取上述人员礼金6600元。栖霞市纪委给予李红光党内警告处分,李红光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还。

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科员曹永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4月25日,曹永巍驾驶警车将私人物品送回家中。招远市纪委给予曹永巍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党性意识、纪律观念,自觉抵御不良风气侵袭。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聚焦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持续精准发力,全面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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