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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三步走”严防纪检干部触纪律红线

2017-06-23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今年以来,烟台市纪委为防止纪检监察干部触纪律红线、损害执纪权威,通过规矩钉“本子”、线索纳“篮子”、处置用“尺子”,做到关口前移,让纪检干部行有所止、所畏、所悔,严防纪检干部错越雷池。

第一步:定好监督规矩,将纪检干部管理制度钉入一个“本子”。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中的风险点,健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盯住人、管住事,让干部知“雷池”,才能懂“止步”。构建“全员全程全时”监督体系,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全程全时”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配套《市纪委监察局谈心谈话制度》《市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工作留痕”制度》等8个规范和制度,划“高线”、拉“红线”,着重在对纪检监察干部和监督执纪权力的制约上下功夫,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管理。建立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汇编,将省纪委监察厅和市纪委监察局出台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18个制度规定,汇编成册、装进一个“本子”,人手一份,方便纪检干部对照规定照镜子、自画像,确保纪检干部懂规矩、不越矩。

第二步:拓宽线索源头,把纪检干部线索纳入一个“篮子”。拓宽纪检干部线索来源,集中管理,全部纳入纪检干部监督工作流程,让干部知风险,才能懂畏惧。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规则,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库,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定期排查、评估。建立线索办理及问题查处月报告制度,县市区纪委、市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每月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无线索,也须“零报告”,并一一与案管系统核对,确保全报告、无遗漏。拓宽纪检干部受理渠道,在接受信访、案管部门移交线索的同时,拟在纪委监察局网站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受理平台,受理涉及纪检干部的线索和举报,确保线索集中、快速、无遗漏地反馈到纪检干部监督部门。

第三步:严抓红脸出汗,对纪检干部的处置共用一把“尺子”。执纪者违纪,必须从严“零容忍”;对被反映又不违纪的执纪者,也需在“四种形态”柔性处置的框架下用好“从严”的尺子,让游走在纪律红线边缘的干部知错改错,及时挽回。监督工作中,对被反映的纪检干部,在谈话函询之前,一律从其岗位违纪风险和帮助其成长的角度出发给予警示和提醒,促其查找不足;对被反映不实的纪检干部,及时予以澄清,促其自我反思;对问题轻微、态度良好的干部,严肃批评、猛拍一掌,促其幡然悔悟;对小事小节频发、不适宜执纪监督的干部,坚决建议调整。今年以来,烟台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共受理问题线索9件,其中依照“四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6件、初核2件,目前已处结2件,有效发挥了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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