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山区纪委积极探索“痕迹化”管理方式,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监督执纪实效。 一是重大事项“痕迹化”。制定《福山区纪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和《福山区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在重大事项决策时,对事项提报、讨论、决策、通知等环节全程文字记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归档,保证过程可追溯、可还原、可追责。 二是工作流程“痕迹化”。针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以及公务接洽、涉案款物处置等各项工作,建立完备的书面审批手续,所有经手人员必须“签字背书”,并归档立卷,明确责任,强化再监督。 三是素质提升“痕迹化”。举办“机关讲堂”和“五个一”学习活动,以“少讲老评”的方式记录新人学习成长过程,通过“日学一小时”摘抄笔记,“周撰一信息”总结工作,“月剖一案例”提炼方法,“季写一心得”交流收获,“年献一计策”升华经验,促进业务知识与日常工作融会贯通,达到业务知识积累和工作经验增长留痕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