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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直查直纠专项行动情况通报

2017-07-26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7月26日上午,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纪委常委张丽敏同志从什么是直查直纠专项行动、为什么开展直查直纠专项行动、如何开展直查直纠专项行动、直查直纠专项行动取得了哪些成效四个方面通报了第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查直纠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什么是直查直纠专项行动?

所谓直查直纠专项行动,就是市纪委监察局派出工作组,“一竿子插到底”,直接进驻镇村,通过查阅账目、走访群众、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直接进行纪律审查;发现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反馈基层党委和职能部门,并督促其卡实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纠正存在问题不足的一项工作举措。

为什么开展直查直纠专项行动?

一是落实上级部署的必然要求。开展直查直纠专项行动,就是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聚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把监督执纪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着力管住管好“微权力”,惩治“微腐败”,以严查实纠的实际行动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维护党的形象、赢得群众拥护。

二是解决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从全市面上看,责任落实层层递减、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扶贫救助、“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通过直查直纠专项行动,“真刀真枪”地查处一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让基层党组织感受到责任压力,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纪律的刚性,切实遏制住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是锻炼干部队伍的有效举措。目前,乡镇一级纪检力量不足、业务素质不高,不敢、不会、不愿监督执纪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了锻炼基层纪检干部队伍,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监督执纪水平,本次直查直纠专门抽调20名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专项行动,为他们打造“比武练兵”的平台,通过实打实的执纪审查,有效锤炼基层纪检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执纪审查能力、责任追究能力。

如何开展直查直纠专项行动?

第一批直查直纠专项行动,自4月下旬开始到6月下旬结束,从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和县市区纪委、审计局、农业局及乡镇纪委抽调70名工作骨干,共成立10个工作组,对10个县市区的61个镇街进行了查纠。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好“总关口”。市纪委常委会对直查直纠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力量配备、方式方法、工作要求进行了反复研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岳德川同志对工作方案亲自修改审核,对直查直纠工作亲自指导推动。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常委任副组长的直查直纠领导小组,对直查直纠工作统一指挥调度,线索统一处置、统一交办,处理意见统一把关。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共形成工作周报10期,对工作推进情况每周进行调度通报、研究指导。

二是聚焦工作重点,打好“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痛恨的问题入手,着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等四方面问题。突出关键领域。抓住“钱”和“权”这两个关键,集中发力。抓住“钱”,就是把资金的收支作为重点。抓住“权”,就是把上级惠民政策的落实作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挖细查,切实把问题查清、查透。

三是强化“一案三查”,用好“加压器”。严格纪律审查。各工作组共初核问题线索128起,责成县市区纪委立案120起,其中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起,违反廉洁纪律19起,违反群众纪律32起,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起。目前,已查结42起,处理43人,其中纪律处分38人,其他问题线索正在审查中。严肃问责追究。坚持“一案三查”,在查处问题直接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严肃追究有关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挥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目前,已对14名负有监管职责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对4名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均给予了组织处理。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扩大“成效面”。坚持纠治并举。各工作组共发现镇村两级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248项、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109项。各工作组将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县市区、部门和镇街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效堵塞漏洞,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强化通报曝光。目前,已分3次对12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同时,每批直查直纠结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发现问题和“一案三查”情况,扩大震慑效应,让群众感受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

直查直纠专项行动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是严查了一批问题线索,形成了强力震慑。派出工作组“一竿子插到底”,隔级深入乡镇和村居,直接收集问题线索、开展执纪审查,减少了纪律审查过程中的阻力和干扰,增强了监督执纪权威性,形成了极大的震慑,“不敢”氛围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是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维护了集体和群众利益。查处了一批涉及“三资”管理、乱收费、征地补偿及老龄补贴、低保、危房改造款发放等方面的问题,目前已收缴或责令向集体和群众退赔钱款46.4万元;对发现的“三资”管理、落实惠民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令整改,有效维护了集体和群众利益,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三是从严实施了“一案三查”,传导了责任压力。对发现的问题实施“一案三查”,使镇村两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工作压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也有效传递了责任压力,辐射带动了全市面上集中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深入开展,成效十分突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是上下同频、全力推动整改落实,规范了基层工作。各工作组向县乡和部门反馈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进行跟踪督导,有效规范了相关基层党组织和职能部门的工作。对“三资管理”、扶贫救助、财务管理、拆迁补偿等问题集中的领域和单位,采取下达监察建议书和检查建议书的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大监管力度,自上而下、同频联动推动整改落实,及时查漏补缺、规范纠正,提升了基层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组织开展“以干代训”,有效锻炼了干部队伍。专门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参与,通过实打实的执纪审查,让他们直观感受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全过程,积累鲜活的实践经验,全面提升现场监督能力、执纪审查能力、责任追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效锻炼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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