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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2018-04-18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3月22日下午,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岳德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了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就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传承红色基因、经略海洋,特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总航标、总遵循。今年的全国两会,先后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意味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跨入了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进入了新时代。作为政治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中走在前列,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调高目标定位,瞄准全国先进,尽快拉长长板、补足短板,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烟台纪检监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功成不必在我”的重要论述,在抓实、抓细、抓紧、抓严上狠下功夫,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真正干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功绩。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立场,从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查群众身边的“蝇贪”,并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清障碍、提供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重点学习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要抓紧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严格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照国家监察法,坚持不等不靠、先行先试,解放思想、敢闯敢试;要依法履行职责,用好、用准国家监察法,确保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实际行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精神要求在烟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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