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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轨的选举路——招远市齐山镇南台村原村委主任张筋博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2019-01-09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宁静的小山村,一场村支部换届选举,一个人的拉票贿选,扰乱了选举秩序,弄脏了选举环境。

招远市齐山镇南台村共60多户,11名党员,2017年年底该村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时任村委主任张筋博,一心想竞选上村支部书记“一把手”的位置。

积极参与竞选本无可厚非,但是张筋博目无党纪国法,采取了一些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竞选,走上了严重偏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违法犯罪的选举路。

用尽心机拉票贿选

为顺利当选村支部书记一职,张筋博登门入户向各位党员“打招呼”求关照,决意一个个“搞定”,然而,他却在多位党员那里吃了“闭门羹”。为此,张筋博想方设法、用尽心机通过找关系拉拢、送钱授意等方式大肆拉票贿选。

老党员张某某是拒绝贿选的党员之一。张筋博为了得到他的一票,打起了“曲线救国”的算盘。他先后找到张某某二儿子工作单位的两位领导,让他们帮忙做张某某二儿子的“思想”工作,并提出一旦当选,给予张某某和其二儿子2万元好处费。然而,政治过硬的张某某还是拒绝了张筋博。

无独有偶。另一位党员张某某平日里与张筋博曾有过“过节”,自己去争取支持不太容易。为了争取到这一票,张筋博又挖空心思找到张某某的“顶头上司”盛某,让其做思想工作,还要求盛某,若做思想工作不成,就让张某某“回家考虑考虑”。

作为村委主任的张筋博,想竞选村支部书记这一职务,本应该严格按照农村“两委”换届选举要求,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凭借自己的为民办事能力、群众威信威望以及日常为人处世品行等公平正当参选;本应该利用这次支部书记的竞选对自身工作进行一次“党意测验”和“政治体检”,可是他却并没有摆正心态,膨胀的权力欲望让他一意妄行,竟采取找人说情、送钱拉拢等触碰选举“高压线”的方式开展不正当竞选。

拉票不成发泄私愤

老村支书张某某,在村里党员和群众中威望较高,是本届选举委员会主任。一心想干“一把手”的张筋博,非常希望得到老支书的支持。四处碰壁后,张筋博产生了伺机报复的想法。

2017年11月24日,张筋博在摸清老支书日常活动规律后采取行动了。这天,他带着“小弟”刘某某来到老支书经常出行的道路,指使刘某某开车故意“刮蹭”,暴力威胁,导致老支书的三轮车翻倒,面部擦伤,但目的仍未达成。

几天后,张筋博又动起了别的歪主意。2017年12月1日,张筋博将一张写有老支书在青岛上班的儿子、儿媳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纸条递给刘某某,让其打电话威胁老支书。电话中,刘某某威胁老支书,已经掌握了他儿子、儿媳在青岛的个人信息,如果不支持,将对他儿子、儿媳进行人身攻击。可老支书面对再三威逼,始终没有妥协屈服。

穷凶极恶的张筋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该村另一位党员张某某的儿子不支持其竞选支部书记,张筋博就授意老同学车某某找人“吓唬吓唬”。后张某某家的轿车玻璃及房屋后窗先后两次被砸,直接造成了财产经济损失。

寻衅滋事锒铛入狱

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各级三令五申严禁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明换届选举“十不准”“十严禁”,强调换届选举的“高压线”“雷区”不能踩。然而,作为村委主任的张筋博却置若罔闻,顶风而上,屡次触碰党的政治底线和法纪红线,丧心病狂、以身试法,严重干扰了风清气正的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环境。

2018年7月4日,招远市人民法院判张筋博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8年8月13日,招远市纪委给予张筋博开除党籍处分。

案件警示:换届选举秩序不容践踏

竞选村党支部“一把手”,既是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政治检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思想考验。从张筋博的案件来看,由于其在村级换届选举中没有经受住考验,不惜铤而走险,违反组织纪律,严重败坏了换届选举风气。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张筋博在担任村委主任期间,能积极争取各方政策资金倾斜为村兴办公益事业,能主动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村里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口碑。然而,在竞选村支部书记的过程中,张筋博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不投自己赞成票的党员采取过激的打击报复行为,不仅造成了群众生命伤害和财产损失,还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农村富不富,关键在干部。村“两委”换届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稳定,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村民的幸福,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十分关注,绝不允许别有用心的人雇佣痞霸势力干扰破坏正常的选举秩序。竞选人务必正确对待赞成票和不赞成票。张筋博已有10年党龄且已担任村委主任,本应该把这次支部书记竞选作为“党意测验”的试金石,把赞成票当作对群众的承诺,把不赞成票作为弥补差距的方向,不埋三怨四,不打击报复,不消沉气馁,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以全心全意为乡亲们谋福谋利赢得“满堂彩”。可是,张筋博却利用地方一些恶势力采用威逼、利诱等手段,操纵选举,使民意受到扭曲,企图让选举流于形式,行为极其恶劣,造成极坏影响。

“针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风”。张筋博违纪违法案件,看似是他一时头脑发热、锱铢必较泄私愤,其实反映的是其个人党性观念淡化、法纪观念淡薄,目无党纪国法,在换届过程中没有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愚蠢的人把自己的错误给别人当教训,聪明的人把别人的错误给自己当教训”。张筋博因寻衅滋事锒铛入狱,提醒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如一地锤炼自身的党格、官格、人格,坚持把每一次失意和挫折当作人生的修炼场,千万别迷失正确方向。换届也好,平日工作也罢,无论党把自己放在哪个岗位上,都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尽心竭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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