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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6-20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党委(以下简称“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6个方面向学院党委指出24项存在的问题。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学院党委完全认领、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在市委巡察组向学院党委反馈意见后,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于2018年11月8日、11月9日先后召开第41次、第42次党委会,第一时间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2018年11月10日下午,学院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党委书记张丛同志要求学院党委肩负起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提档升级,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行动和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动员会后,各支部、各系部、各处(科)室通过“支部会议和部门专题会”等形式,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学院党委决策部署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为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思想保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学院迅速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张丛、院长于元涛同志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李翠祝、院纪委书记李广东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纪委监察室、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人员为办公室成员。2018年11月18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问题研究专题民主生活会”,学院党委从自身思想上挖根源、找差距,本着红红脸、出出汗的原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45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中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委员会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台账》,并按时报送市委巡察办。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学院将市委巡察提出的24项问题细化为39项任务清单,对每项任务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事项,确保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党委书记张丛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牵头负责13项整改任务,占全部整改任务的34.2%,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分别领衔专项整改,推动分管领域问题、事项的整改落实。各职能部门对负责的整改问题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逐项落实、对账销号,确保整改问题零遗漏、全覆盖。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学院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指导、督办检查等方式,以高标准、严要求、实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纪律约束。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对于比较复杂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认真谋划、积极推进;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创造条件,尽早全面解决。学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把握整改工作总体进度,突出抓好关键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强化督察督办力度。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定期汇总研究整改总体进展,对进展缓慢的整改任务进行专题协调督办。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为确保整改实效,学院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将巡察整改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作风大改进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效率;二是将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巡察整改以来制定和完善《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17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制度保障体系;三是将巡察整改与推进学院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通过整改优化办学条件、丰富办学内涵、提升办学水平。2018年12月19日上午,学院召开第51次党委会,研究审议《中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中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委员会党委负责人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后经多次修订完善,按时报市委巡察办。2018年12月20日上午,学院召开“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各自认领的整改任务,再次进行深刻自我剖析,汇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为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上级会议精神不力,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1.针对“学习形式单一、措施不具体”的问题。学院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周密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配档,通过“专家解读、支部论坛、党建微课堂、知行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巡察整改以来,学院于2018年8月修订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 年下半年学习计划》,2019年2月25日印发《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13次,专家辅导讲座3次,知行大讲堂讲座1次,党委班子成员到支部讲党课6次,编发党建微信公众号10期,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2.针对“对下属党组织学习督导不到位”的问题。学院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学习督导,制定下发了学院《2019年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明确了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层层落实责任人,确保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采取“实地检查、学习情况上传e支部”等方式统筹调度各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和贯彻落实各级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学院召开支部书记例会8次,组织了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了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比,激发了各支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关于“没有发挥好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问题。


3.针对“2014年党委会次数较少”的问题。2016年以来,学院对存在问题积极改正,不断建立健全党委会制度,2017年8月修订印发并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制度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巡察整改以来,学院召开党委会42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


4.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部分项目和物资采购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2016年以来,学院对存在问题积极改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18年4月,印发实施《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凡属“三重一大”服务项目、基建项目、采购项目,均通过党委会研究审议。巡察整改以来,学院于2018年12月修订印发《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量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019年以来,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4次。


5.针对“新校建设缓慢、临时板房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2016年以来,学院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加班奋战,全力以赴加快新校区建设进度;严格执行《老校区临时板房使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巡察整改以来,学院每周参加新校区工程建设监理例会,召开新校建设工作调度会3次,目前主体工程完成80%,预计2019年新校区基本建成、老校区整体搬迁;根据新校区工程建设进度,将部分教学设备迁至新校区实训室,陆续投入使用;对老校区临时板房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每月发布安全督导通报,逐项销号整改;开展全院性安全疏散演练2次,提高师生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6.针对“2014年、2015年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次数较少”的问题。学院对存在问题积极改正,不断健全党建工作体系,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每年开展党建工作综合考核2次,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学院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全院党建工作会议,下发了《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党建工作配档,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2项,召开党建工作调研会8次,支部书记例会8次,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议题14次,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四)关于“没有建立系统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问题。


7.针对“学习配档和学习计划制定不到位、中心组学习与党委会合并召开”的问题。学院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配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健全并落实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调查研究、讲党课、考勤登记、通报报告、“一学一报”等制度,保证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巡察整改以来,学院召开中心组学习13次,采取“专题讨论、轮流带学、交流心得、观看教育影片”等形式,提高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关于“党的重要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8.针对“学习教育活动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学院认真反思工作不足,不断提升党建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在之后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风大改进工作等学习教育活动中,严格执行“三报备”“三留存”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全程纪实表格化、标准化管理,确保党建活动有写实记录,资料及时留存归档,电子文档定期上传,基础材料完整准确。


(六)关于“党建知识匮乏,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9.针对“部分中层干部党建知识掌握不全”的问题。对巡察工作中党建知识测试成绩不理想的问题,学院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要求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学院编发党建微课堂10期,开展廉政知识测试1次;各支部进一步细化党建知识学习计划和考核机制,拟定于 2019年6月开展一次党建知识竞赛,全面巩固提升党员干部党建知识素养。


(七)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的问题。


   10.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的问题。学院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查摆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制定扎实有效的措施,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巡察整改以来,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相关议题1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6次,召开意识形态舆情研判专题会4次;自2018年9月起,学院不断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实行意识形态舆情周例会制度和周报告制度,对全院12个微信公众号和528个工作群加强有效管理和监督;2018年7月以来,成立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校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清单》《学院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下一步,学院将不断加强“业余党校、业余团校、青马学院、知行大讲堂”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断拓宽意识形态教育的新途径。


(八)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不规范,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1.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学院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按上级要求积极整改,不断加强组织人事政策专项学习,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自2017年11月之后,学院党委会研究干部问题全部采取专用会议记录本;对党委会研究干部的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专人专本写实的工作要求,确保记录规范、完整、准确;对干部考察材料没有考察人签字、违反公示期规定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深刻反思,增强责任心和工作严谨性,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针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学院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按上级要求积极整改,按照《工会法》相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酝酿讨论、民主推荐程序,于2018年12月召开“双代”会,2名同志经过民主选举程序补选为学院工会副主席,规范了工会副主席的选拔和任用程序。下一步,学院继续严格遵循干部提名和任用程序,广泛征求意见,集中酝酿讨论,强调民主集中,集体研究决策,切实增强干部考察的严肃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九)关于“按期换届工作执行不严,党组织成员产生程序违规”的问题。


13.针对“党委长达8年未换届、党支部成员由党委任命产生”的问题。学院认真学习党委和基层组织换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求进行换届。2017年3月,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召开了首次党代会,圆满完成了党委换届工作;2017年6月出台《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对支部换届和班子成员调整进行明确规定,规范党组织成员产生程序。2019年3月18至28日学院完成了新支部成立和支部换届各项工作,选出了新一届支委会,支部总数由9个调整为14个,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


(十)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干部长期不过双重组织生活”的问题。


14.针对“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在2018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领导干部作了深刻反思和自我批评,表示今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对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作为考核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切实加强指导督查,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15.针对“支部组织生活会资料不完备”的问题。学院对相关支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要求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严谨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19年2月26日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一次为期半天的集中培训,认真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学院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明确组织生活会的主题、程序和材料归档要求,提高支部档案资料规范化水平。


(十一)关于“发展党员程序及资料不规范,落实党费收缴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16.针对“发展党员程序及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学院对相关支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进行约谈批评,要求认真反思,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严格执行《烟台市发展党员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出台发展党员流程销号台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巡察整改以来,学院对所有党员的档案进行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汇总整理。下一步,将根据省委组织部即将出台的党员档案问题处理办法,将存在问题逐步整改到位。


17.针对“落实党费收缴规定不到位”的问题。2016年以来,学院对存在问题积极改正,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每月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十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资料严重缺失”的问题。


18.针对“支部党建材料丢失、多会合一、会议记录简单”等问题。学院对相关支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问责,要求认真反思,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按照《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规范整理“三会一课”档案资料。以新校区建设为契机,2019年设立学院党务档案室,增加支部档案柜,实行专人专柜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务档案检查,增强党务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十三)关于“学院各类会议过多”的问题。


19.针对“党委会议题过多、学院层面会议过多”的问题。学院立行立改,实行会议活动周调度备案制度,重点加强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其他院级重大会议活动的议题审核,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严格学院层面会议活动审批,严控会议活动规模,减少会议活动数量。2019年,学院将全院性会议数量控制在8次以内,比去年减少三分之一,会议活动效率明显提升。


(十四)关于“以多种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励”的问题。


20.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励”的问题。学院就市纪委函询中涉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励”的问题,向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做了专项说明;同时,结合全市工资福利津贴补贴专项治理工作的整改意见,制定了《学院工资福利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2018年11月上报市人社局,11月至12月期间每周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现已按上级要求整改到位。下一步,继续严格执行上级津贴补贴发放规定和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加强精神文明奖、课时费和加班费等津补贴的审核认定和发放管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管理工作,维护国家政令和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


(十五)关于“公务接待监管不严,报销手续违规”的问题。


21.针对“公务接待监管不严,报销手续违规”的问题。学院认真反思问题根源,制定整改防控措施,增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2018年11月修订印发《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用餐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十六)关于“公务用车超标”的问题。


22.针对“公务用车超标”问题。学院于2018年11月向市车改办做了汇报,其中2011年之前购置的3辆超标公车可继续使用,待达到使用年限后按相关规定报废;另外1辆超标车已于2015年8月停缴保险,转为实训用车,2019年2月将烟工贸院〔2019〕7号文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该资产进行规范处置。


(十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3.针对“2014-2015年未召开专题会议、未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未上廉政党课”的问题。2016年以来,学院对存在问题积极改正,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党建专题会、党委会和廉政党课等形式,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建工作调研会8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讲廉政教育党课3次,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4次;2019年1月修订印发《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学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2019年1月召开“以案促改、坚守底线”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9年2月28日,全体教职工集体观看了《歧路》《家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2019年3月15日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体观看了市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暗访专题片》,党委书记张丛同志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9年4月24日召开学院党建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下一步,继续建立健全学院关于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配套制度,建立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全面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十八)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


24.针对“2014年未制定相关制度、台账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学院立行立改,2019年1月修订印发《学院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对领导班子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领导干部规范填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确保台账记录全面、准确、及时。下一步,纪委监察室每季度对工作台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九)关于“制度不严、管理松懈”的问题。


25.针对“一名教师犯危险驾驶罪”等相关问题。学院在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同志做出处分处罚后,纪委监察室立即启动执纪问责程序,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约谈问责,2018年12月以纪委监察室名义在全院发布处理情况通报,对两名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当事人根据通报意见在系部教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对上级巡视、自身巡察、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启动学院执纪审查工作流程,确保问题处理及时高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和学院规章制度,提高制度贯彻执行力,加大内部管理力度。


(二十)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力,主责主业意识不强。


26.针对“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纪委发文数量较少”等的问题。学院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力量,2017年8月学院纪委书记到任,2018年8月配备了纪委监察室副主任。目前学院有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兼任纪委监察室主任)1名,纪委监察室副主任1名,2019年支部换届中支委会成员中设置了纪检委员,纪委监察力量明显增强。2018年11月,学院刻制了“中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印章,印制了“中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纪委“文件纸和信笺纸。巡察整改以来,纪委正式发文5次,纪检监察工作步入规范化;2019年1月,印发了《学院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下一步,纪委将积极协助学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加大对全体员工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十一)关于“对已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27.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不到位”的问题。学院立行立改,于2018年12月修订印发《关于加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制度内容,明确操作流程,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2019年以来,纪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10次,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室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作用。


28.针对“未执行‘票款分离’制度”的问题。目前,学院正在加快推进银校合作进程,全面实施校园“一卡通”,提升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实施“票款分离”奠定基础;正在积极与市财政局、市非税管理处、市纪委等部门请示汇报,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管理现实情况,研究确定实施“票款分离”制度的具体时间和工作流程,待条件一旦具备,立即实施。


(二十二)关于“内控制度不严,财务管理漏洞较大”的问题。


29.针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全,部分费用支出缺少依据”的问题。学院严格加强财务报销和费用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学院财务报销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票据报销标准和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规范专家指导费审批和发放流程,杜绝代签、代领现金等不合规行为的发生。


30.针对“现金管理及支出方面存在较高风险”的问题。学院正在加快推行银校合作工程,实行校园“一卡通”,为规范现金管理奠定基础;对“学生退费及奖助学金、外聘专家讲课费、部分兼职教师工资、技能大赛奖金”等现金支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规模,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杜绝违规支出现金行为的发生。


31.针对“财务处理及入账票据不合规”的问题。学院逐条逐项立行立改,2018年12月,根据市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启用新<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通知》要求,学院到市总工会将2018全年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补齐;“凭证与所附单据金额不一致、入账发票没有相关人员签字”等问题,均是由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造成的,学院通过“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等措施,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自2018年1月起,清泉学校财务并入学院财务统一核算;自2018年12月起,学院食堂利润并入学院总账,统一上缴财政,自2019年起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要求,食堂账目纳入学院总账统一核算,逐步规范普通收据入账问题;不断加强和规范食堂账务管理,杜绝通过食堂采购其他物资等违规行为发生。


32.针对“外聘教师和企业专家管理存在漏洞、费用支出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学院对此深刻反思,采取两项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学院《招生工作考核办法》,通过积分考核的形式,规范招生绩效发放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规范专家讲课费和课时费的审核认定和发放管理,此类问题再未发生。


33.针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学院立行立改, 2018年12月20日,按要求将各类租金、专项资金利息及2015年春季高考班新生培训费等应缴资金全部上缴财政;自2019年起,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如数缴纳房租,严禁出现以其他费用冲抵租金等现象的发生;2015年8月公款私存问题已经按要求整改到位。下一步,学院继续加大对各系部、各处(科)室财务工作的内审力度,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


(二十三)关于“存在乱收费行为、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现象”的问题。


34.针对“2014年给新生代购行李物品及校服”等问题。学院不断规范财务收费行为,2015年之后,新生行李物品及校服通过招标确定供货商,由供货商到校自主收取费用;自2019年起,学院停止收取春季高考培训费。


35.针对“专项资金未做专项管理”的问题。对专项资金未实行专项管理是由于学院财务管理软件落后、功能不全造成的。2019年学院已提报预算拟购置更换财务管理软件,待软件采购安装到位,将彻底解决专项资金管理问题。


36.针对“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部分未发放给学生的助学金,在2016年度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时进行冲抵调减,已整改落实到位;2013年财政拨付的免学费资金中的绝大部分资金退还给学生,无法清退的免学费资金于2018年12月24日向市财政提交申请退回。


(二十四)关于“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问题。


37.针对“新校区规划设计未进行公开招标、部分设备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学院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积极整改,2016年以来,学院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和《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所有基建项目和采购项目均通过政府招标方式进行,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8.针对“公车存在未在定点单位维修”的问题。学院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积极整改,2017年以来,学院严格执行《烟台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学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规定,凡属学院公务车辆一律在政府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未发生不在定点单位维修的行为。


(二十五)关于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2018年10月29日,烟台工贸技师学院收到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发来的《关于做出书面说明的函》,要求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学院过程中反馈的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接到函件后,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调查小组,于2018年11月6日、11月8日召开两次专题会,通过约谈、函询当事人,调查相关部门及个人,查阅财务账目等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理清问题原因,制定整改台账,撰写情况报告,于2018年11月9日呈报至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为进一步表明态度,坚定整改决心,2018年11月29日学院撰写并向市纪委上报了《关于市纪委函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有关问题的检查报告》,深刻反思学院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市纪委函询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


2019年3月13日,学院收到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发来的《关于做出书面说明的函》(烟纪办〔2019〕29号),经调查研究,学院于3月15日向市纪委上报了《关于市纪委函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有关问题的检查报告》,对函询问题进行了逐一说明。2019年3月,学院收到烟纪检二函〔2019〕27号函,经调查研究,学院于3月20日向市纪委上报了专题报告。目前,市纪委对学院答复和处置情况表示认可,均已结案。


市委对学院党委巡察期间,未收到相关信访件;对市委巡察组要求答复的其他信访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均按照要求进行了答复说明。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等上级部门的大力帮助下,学院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进展顺利,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其余少部分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个别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持续用力来努力解决。总体上,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师生反映强烈的一些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师生员工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加快新校建设问题的解决需要市财政、规划、住建等部门的配合支持;“票款分离”制度的实施,需根据学院办学实际和上级财政新政策情况适时开展等等。


下一步,学院党委将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始终将巡察整改贯彻于学院常规工作中,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抓整改、抓拓展、抓提升,充分运用这次巡察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提升党建工作开展,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凝聚改革发展力量。学院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沿着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前进,坚定不移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坚持贯彻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凝聚改革发展整体合力。


(二)着力落实“党建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观念,做到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长效,把党建工作落细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基层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找准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契合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大兴求真务实、调查研究之风。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党性锻炼常态化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争做新时代有担当、有作为的好干部。 


(三)着力深化“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带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履行“一岗双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细化廉政风险点,加强资金、资产和重点项目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日常督促检查,遏制问题苗头,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努力构建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警示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追责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改进作风,深入解决师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动一流技师学院建设。


(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学院健康发展。学院巡察整改办公室将以整改工作台账为抓手,督促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时逐项将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做好资料留存和备案整理工作,为迎接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提供保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学院党委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努力补齐落实十九大以来中央、省市委相关制度和政策文件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形成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作用、推进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以进一步抓好全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为中心,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为中心,建立健全纪检监督长效机制;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为中心,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确保学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约束有力、监督到位、激励有方,以巡察整改的强大助推力促学院改革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35-3468866;

邮政信箱:烟台市莱山区烟大路2号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收;

电子邮箱ytgmjsxy@163.com。

中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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