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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9-10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市监委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中秋将至,市纪委市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德惠违规收受现金、购物卡等问题。

孙德惠任职期间,于2013年至2017年中秋节、春节及2016年因病住院、其子婚礼操办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现金、购物卡,价值共计人民币54000元。孙德惠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孙德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牟平区大窑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波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

2017年,杨波利用负责辖区农田水利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某水库承包人王某某送予的香烟、购物卡,价值共计人民币2600元。杨波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杨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莱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主任曾利钢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问题。

曾利钢负责2018年度道路客运车辆审验工作期间,于2018年6月25日、27日和29日,三次接受审验对象的宴请。2019年1月,曾利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莱州盐业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张春生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张春生违规套取单位资金16500元用于购买购物卡、海鲜礼盒等送礼;2018年9月、10月,张春生多次安排在某酒店进行业务宴请,消费高档菜肴和高端白酒,花费共计39360元。2019年6月,张春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打好反“四风”、强作风这场持久战、攻坚战,必须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锤锤用力、钉牢钉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固本培元、涵养正气,匡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好“头雁效应”。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持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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