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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对执纪违纪行为“一案双查”

2020-08-31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近日,莱山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莱山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一案双查”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开展责任追究的工作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确保打铁先要自身硬。
  《办法》中明确,“一案双查”是指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既复查案件,又追究履职情况,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办法》共有13条,明确了“一案双查”遵循的5项原则和11项情形,也明确开展“一案双查”的工作流程、调查方式、取证要求、审批等条款,为开展“一案双查”工作提供了强力制度支持。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实施“一案双查”,目的在于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各环节和制度刚性约束和规范引导,使忠诚履责成为硬指标、硬任务。(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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