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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冯格庄:织密“监督网”狠刹“酒驾风”

2021-11-17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作为村党支部委员,我不该无视党纪国法,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今后,我将以身作则杜绝酒后驾驶,加强自我约束,增加法纪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法规。”近日,莱阳市冯格庄街道桃源庄村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该村支部委员王某在全体党员面前作了深刻的检讨发言。

据悉,王某在当选为冯格庄街道桃源庄村党支部委员第二天就因酒驾问题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冯格庄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对酒驾醉驾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通报并要求其在党员干部大会上作一次检讨,是莱阳市冯格庄街道深化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莱阳市冯格庄纪工委以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为切入点,通过签订一份承诺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进行一次“点名式”通报、作出一次深刻检讨“四个一”,严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教育管理监督,筑牢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监督网”。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近期,在冯格庄街道“拒绝酒驾醉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全体党员干部郑重作出承诺并集体签订《严守纪律,拒绝酒驾》承诺书。冯格庄街道根据该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要求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带头树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带头做文明出行、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据悉,全处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已签订承诺书1400余份,切实做到警示教育对象“全覆盖”。

另外,该街道纪工委以酒驾醉驾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分层分类提醒谈话,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镇级层面,由街道主要领导、街道纪工委、工作区片与相关人员提醒谈话;在村级层面,由街道纪工委、工作区片和村两委与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参与“酒局”、酒后驾驶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真正严到实处、严到细处、严到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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