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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初信初访“只访一次”工作机制获评“烟台市十大法治为民实事”荣誉称号

2021-12-08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近日,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法治的阳光——首届烟台法治十大人物”和“烟台十大法治为民实事”评选活动中,烟台市纪委监委实行的初信初访“只访一次”工作机制获评“烟台市十大法治为民实事”荣誉称号。

为了更好地在信访举报过程中帮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烟台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行初信初访“只访一次”工作机制,将“只访一次”理念,延伸到来电、来访、来信和网络举报等初次举报全领域,对初次举报坚持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解决的“三优先”原则,严格限期办结,卡紧压实处置责任,加强督导督办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初次举报一次性办结率、答复反馈结服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省纪委监委来访举报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对我市相关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在完善让来访群众“只访一次”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烟台市纪委监委主动向下延伸服务,开展班子成员“带案下访”活动。

聚焦惠民富民政策执行、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筛选出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典型举报案件,由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包案入户下访,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了解问题症结,包案人员进行上门受理告知、上门化解矛盾、上门反馈处置情况等。同时通过仔细了解举报人工作或家庭生活等其他方面是否存在困难,尽己所能帮助联系解决,通过人文关怀,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把问题化解在群众家门口。通过实施“带案下访”工作机制,正面回应群众关切,让多数信访矛盾都得到“事心双解”,确保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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