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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公告

2021-08-27 信息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

经市委同意,决定对停车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8月底—9月中旬。

二、巡察对象

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人防办、保税港区,烟台交运集团、公交集团、资本运营集团、轨道交通集团、烟台港集团及烟台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平台公司。

三、巡察内容

聚焦责任落实问题。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上级停车管理政策规定情况,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对停车场经营单位营业管理等情况。

聚焦作风问题。重点检查对群众合理诉求重视不足,久拖不决、久拖不办,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对停车供需矛盾放任不管,不顾实际搞行政式、命令式“一刀切”、“甩包袱”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聚焦腐败问题。重点检查违规承揽或参与停车场工程建设、经营收费等业务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等问题。

四、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18153590992、18153590993、18153590997

举报邮箱: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iwei.yantai.gov.cn)“巡察组信箱”;“烟台纪委”手机客户端“巡察组信箱”。

举报信箱邮政地址:莱山区桐林路5号(西门)第一巡察组。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停车管理有监管权限的职能部门和运营部门单位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它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中共烟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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